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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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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8-12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问储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问储韬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问储韬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问储韬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问储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问储韬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运营总监张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张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8979608

传真:021-58979608

电子邮箱:zhangx@mornelectric.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附件:

张勰先生简历:

张勰先生: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和会计专业双学士学位。2009年7月加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秘书职务。后相继担任审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职务。2014年7月聘为公司运营总监。2016年3月8日至2017年7月12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7年7月12日聘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11月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核实,张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8-1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5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9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运营总监张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近期收到董事会秘书问储韬先生的辞职报告,问储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公司董事、运营总监张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8-12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12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问泽鑫先生。

本次股东大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97,81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03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97,7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027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名,代表股份总数为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15%。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5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1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1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回购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7,80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蔡丛丛律师、曾庆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