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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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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产品拟中标的公告

2018-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8-11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产品拟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6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 11 个城市(以下简称 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公司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厄贝沙坦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赖诺普利片、利培酮片、氯沙坦钾片、盐酸帕罗西汀片等6个品种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标产品基本情况

上述产品的集中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 12 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

二.此次拟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在执行上要求4+7城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标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本次4+7城市带量集采拟中标价格与原中标价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具体以联采办公布价格为准。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国内市场的开拓,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根据《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GY-YD2018-1)的相关规定,拟中选结果确定后,联采办即与中选企业签订备忘录,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以及各试点地区指定网站上公示拟中选结果,并接受申投诉;拟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联采办将发布中选通知;各试点地区在联采办发布中选通知后,按照中选品种及其中选价格在省级采购平台(或其他符合规定的采购平台)上完成挂网工作,按要求组织签订购销合同并执行;合同签订后,采购方与中选企业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提出除合同之外的任何利益性要求。

目前,4+7城市中仅有上海地区出台《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8-1),其他地区尚未有具体文件出台。

综上,公司已与联采办签订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