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与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8-05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与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原承诺简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与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医疗”)于2017年9月12日签订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华医院”)增资的承诺函》,由新华医疗在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
新华医疗、山能医疗为山东新华医院的股东,其中新华医疗占山东新华医院的比例为51%,山能医疗占山东新华医院的比例为49%。根据山东新华医院的发展规划,经双方股东协商,双方同意由山能医疗以其持有的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莱芜中心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医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含双山分院)、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等八家医院的资产,经资产评估机构按照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结果并经双方股东同意后对山东新华医院增资,新华医疗以现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山东新华医院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此次增资”)。 此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新华医院的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变更为75,106万元(认缴出资),其中山能医疗出资额为71,698万元,占山东新华医院的比例为95.46%,新华医疗出资额为3,408万元,占山东新华医院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54%。
根据山能医疗与新华医疗拟定的《关于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部分条款,山能医疗与新华医疗出具的承诺如下:
山东新华医院此次增资完成后,山能医疗与新华医疗承诺聘请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双方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对山东新华医院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由新华医疗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
二、变更的原因
根据山能医疗与新华医疗签署的《关于山东新华医院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山能医疗与新华医疗对8家医院的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重组方案正在持续整合之中;新华医疗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不低于51%股权的具体方案,双方也正在进一步研究和讨论;初步方案拟由新华医疗以持有的医院等资产出资,实现持有山东新华医院不低于51%的股权。
鉴于此,公司遵循依法合规原则,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事宜的议案》:新华医疗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的事项由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8-05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尚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事宜的议案》
新华医疗与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医疗”)于2017年9月12日签订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对山东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华医院”)增资的承诺函》,由新华医疗在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
根据山能医疗与新华医疗签署的《关于山东新华医院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山能医疗与新华医疗对8家医院的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重组方案正在持续整合之中;新华医疗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不低于51%股权的具体方案,双方也正在进一步研究和讨论;初步方案拟由新华医疗以持有的医院等资产出资,实现持有山东新华医院不低于51%的股权。
鉴于此,公司遵循依法合规原则,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新华医疗通过增资或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山东新华医院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的事项由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全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4亿元,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为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2亿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2亿元。此次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全年总金额修改为不超过86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及内保外(内)贷业务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一切与前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5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6日
至2018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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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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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
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 12月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一3587766
传真:0533一3587768
联系人:李财祥、李静
2、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
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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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