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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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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18-12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钦江路99号上海海悦酒店2号楼2楼A厅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股会议”)的现场会议紧随临时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H股会议”)紧随A股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临时会议及A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均为: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 其中: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会议、A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安排冲突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兼总裁黄瓯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主席并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郑建华先生、执行董事朱兆开先生、朱斌先生、非执行董事李安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临时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长周国雄先生、副监事长华杏生先生、监事韩泉治先生、李斌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临时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临时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第1项及第3项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通过;第2项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通过;上述议 案中,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3432.8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会议第1项议案、A 股会议第1项议案、H股会议第1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根据上述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各项特别决议案及普通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毛一帆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数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25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2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电气转债”,债券代码:“11300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19元/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阀门”)100%股权。包括:1、以截至2018年8月31日电气阀门净资产评估值17,930.49万元为依据(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930.49万元。2、电气阀门应付电气国贸的股利人民币2,038.82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及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资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热电”)分别增资24487.97万元和8162.6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环保热电注册资本将增加至48015.63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75%,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增资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通讯”)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电气通讯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2亿元,仍占其40%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设立上海电气集团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2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设立天沃科技(上海)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分别出资2亿元和2.1亿元设立天沃科技(上海)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供应链公司注册资本为4.1亿元,其中:公司持有48.78%股权,天沃科技持有51.22%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26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五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阀门”)100%股权。包括:1、以截至2018年8月31日电气阀门净资产评估值17,930.49万元为依据(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930.49万元。2、电气阀门应付电气国贸的股利人民币2,038.82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27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7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回购北张家浜路88号地块、方斜路534号地块以及黄陂南路651弄1号地块事宜的议案》,电气总公司出资人民币179,409,983.40元,以现金方式回购上述地块对应之权益;(2)2018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电气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848,620.03元;(3)2018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房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向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厂区2-11幢房地产。(4)2018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5)2018年6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配股价格不超过1.495港币/股,内资股配股认购总额不超过港币2.0289亿元的等值人民币的情况下,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配售的全部内资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对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未被认购的份额部分予以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港币2.0805亿元。(6)2018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的议案》。1、同意以下事项:1)同意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与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香港”)按照持股比例对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迪拜”)共同增资,其中:电气香港出资0.9106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39.2%股权;电气集团香港出资1.41245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60.8%股权。2)同意公司、电气香港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SUPPLY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I,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供货合同》)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CONSTRUCTION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1,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建设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9.534亿美元及4.0860亿美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贸”)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阀门”)100%股权。具体为:1、以截止2018年8月31日电气阀门的净资产评估值17,930.49万元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930.49万元。2、电气阀门应付电气国贸的股利人民币2,038.82万元。

鉴于电气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出售资产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公司已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造海外电站项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以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电气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 号;注册资本:702,476.6万元;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郑建华;主营业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电气总公司总资产2302亿元,净资产736亿元,营业收入918亿元,净利润47.81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6150万元,为电气国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丰年;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秦桥路333号;经营范围: 生产各种球阀、蝶阀及其他特种阀门和相应的驱动装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电气阀门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出售电气阀门100%股权项目委托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电气阀门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930.49万元。

评估结果汇总情况

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方可生效:电气阀门在股权交割完成前全额归还电气国贸的股东借款人民币25,000,000.00元;本股权转让协议已经股权转让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股权转让双方及电气阀门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自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组织文件等的规定,完成各方一切必须的内部决议程序批准本次交易,并且电气阀门现有其他股东放弃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股权转让双方同意,拟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7,930.49万元,拟转让债权(电气阀门应付电气国贸的股利)的转让价款2,038.82万元,转让价款合计19,969.31万元。股权转让双方确认,前述转让价款系根据截至2018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电气阀门的评估值人民币17,930.49万元和电气阀门应付电气国贸的股利2,038.82万元为基础,由股权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3、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电气总公司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电气国贸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交易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时视为交易完成:本股权转让协议已正式生效;股权转让双方已经取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电气阀门已在其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所涉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工商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5、股权转让双方同意,自上述规定的交易完成日起,电气总公司取得电气阀门100%股权,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气国贸向电气总公司转让电气阀门100%股权预计对电气国贸将产生股权转让收益约人民币1.4亿元(预计股权转让收益为转让金额扣除净资产账面净值后的金额),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本次出售资产,可以补充公司的运营资金,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10日,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经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础,经股权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7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回购北张家浜路88号地块、方斜路534号地块以及黄陂南路651弄1号地块事宜的议案》,电气总公司出资人民币179,409,983.40元,以现金方式回购上述地块对应之权益;(2)2018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电气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848,620.03元;(3)2018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房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向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厂区2-11幢房地产。(4)2018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5)2018年6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配股价格不超过1.495港币/股,内资股配股认购总额不超过港币2.0289亿元的等值人民币的情况下,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配售的全部内资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对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未被认购的份额部分予以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港币2.0805亿元。(6)2018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的议案》。1、同意以下事项:1)同意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与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香港”)按照持股比例对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迪拜”)共同增资,其中:电气香港出资0.9106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39.2%股权;电气集团香港出资1.41245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60.8%股权。2)同意公司、电气香港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SUPPLY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I,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供货合同》)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CONSTRUCTION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1,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建设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9.534亿美元及4.0860亿美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8-128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转债代码:113008,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0.2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19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A股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上述方案须按照公司章程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因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19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04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电气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5.19元/股。综合考虑前述底价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董事会经审议决议,“电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19元/股。

2018年12月11日,“电气转债”停止转股(转股代码191008),上海电气股票(股票代码601727)和“电气转债”(转债代码113008)正常交易。自2018年12月12日起,“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0.2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9元/股,并于同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