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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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8-121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6日和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按回购金额上限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42,857,14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7.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12月11日-2019年1 月24 日,每个工作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诸城市东环路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昕 倪海宁

联系电话:0536-6076188

联系传真:0536-6076188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