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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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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300516 股票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8-077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8年12月27日14:00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王振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选举孙秀荣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选举胡冠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选举贾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5选举李海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6选举陆磊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乔晓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选举裴晓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选举赵力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选举左进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5选举郝建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选举张波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02选举郭文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第1、2、3、4、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关于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该等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4、5、6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磊 杨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59601200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于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16”,投票简称为“久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