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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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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8-12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023,55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其中质押数量6,402,355股,司法冻结数量0股。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核准时间

2015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朋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6号),核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办理完毕本次配套募资新增股份20,023,554股的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限售期自2015年12月17日开始计算,限售期均为36个月,将于2018年12月1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上市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752,773,75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

关于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为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2017年8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中天国富证券作为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详见2017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

(二)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珀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均履行了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时的限售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023,55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流通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报备文件:《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