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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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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2月8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关于修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决定及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耿汝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关于修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3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2 条关于股份回购条款的修订事项,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拟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22.00元/股);

●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3、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或“公司”) 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22.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 元/股(含22.00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72,7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或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最高资金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预计拟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为2,272,727股测算,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9%。 若上述回购股票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测算如下:

回购股份如果全部予以注销,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测算如下: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2,966,490,404.77元,货币资金金额458,019,894.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92,062,790.49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49.70%。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分别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的1.69%、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资产的3.35%。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回购股份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业务指引(2013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公告日,公司现有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即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人员外,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大股东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决定及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回购的最终方案和条款;

2. 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或 根据情况酌情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本次回购实施或是否继续开展等事宜;

3.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 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 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 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8. 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9.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 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3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0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截至2017年11月7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96,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88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237,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监事会意见:

2018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日

至2019年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19年1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2:00 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辛兴镇大业股份综合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电话:0536-6528805

传真:0536-6112898

邮编:262218

联系人:牛海平、张岚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