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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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办理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8-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8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办理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关于其进行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627,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及限售流通股4,37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质押给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18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了公司股东张德华先生的通知:张德华先生于2017年12月27日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800,000股(于2018年4月23日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流通股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已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107,803,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9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2.56%,占公司总股本的27.82%。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说明

张德华先生本次股票质押是为了满足资金需求,偿还债务。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张德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确认书

(二)股权质押登记解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