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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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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编号:2018-08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证发〔2014〕58号)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了《广发原驰·三棵树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合同对委托资产状况、委托资产的投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发原驰·三棵树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股票简称:三棵树 编号:2018-08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内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即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不多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2018年6月19日首次增持的股份)。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8年12月19日收盘,洪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9,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交易金额合计30,758,236.72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增持完成后,洪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758,23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5.92%。

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洪杰先生的通知,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数量、比例:本次增持前,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158,65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32,835,560股的65.61%。本次增持完成后,洪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758,234股,占目前总股本133,128,915股的65.92%。

(三)本次增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洪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9,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交易金额合计30,758,236.72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系基于其对公司基本面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基于公司股价未能合理反应公司投资价值而做出的投资决策,目的在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 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含2018年6月19日洪杰先生首次已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不多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2018年6月19日首次增持的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洪杰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即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洪杰先生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先生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增持行为完成后,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758,2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5.92%。

洪杰先生严格履行了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计划,且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洪杰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