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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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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5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2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5)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本基金自2015年8月25日起暂停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次收益分配期间及收益分配之后仍将执行该限额规定。

(9)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查询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