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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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13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交银信托”)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市苍山南坡1、2号地块G、H、I区块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本次贷款将公司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根据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明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明旺房地产有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抵押资产出具《房地产价格预评结果说明的函》,抵押物的预评价值共计人民币92,729万元。本次贷款可分期发放,本次贷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贷款的固定年利率为7.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作出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不予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