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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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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广西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采购项目的公告

2018-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9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广西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或“乙方”)成功中标广西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一期采购项目(A标段),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456.25万元。

近日,英泰斯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广西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A标段)》。该采购合同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广西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一期采购项目A标段;

2、服务内容及范围:平台软件系统定制开发及数据中心软件购置;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56.25万元;

4、交付时间:1.1平台软件系统定制开发: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1.2数据中心软件购置: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交货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验收:甲方应当在产品或服务成果提交并安装、测试、检验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7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7、付款方式:乙方按采购合同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后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并提出付款申请,甲方经检查单据合格后支付100%货款。

8、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起满180天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的50%退付手续(无息);余下履约保证金的50%自验收合格起满1年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办理退付手续(无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9、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为:15个日历日;合同履行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广西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一期采购项目是公司在承建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安徽省的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项目后,在新能源汽车数据运营服务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有利于继续巩固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影响力,对公司数据运营服务的市场推广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采购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