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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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8-07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1,572,32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的限售股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核准时间

201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核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22号),核准了公司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详见公司公告2015-044)。

3、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25日,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详见公司公告2015-057)。

4、锁定期安排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将于2018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的4名发行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均承诺在上述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非公开发行的4名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除上述承诺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以下核查意见:黑牡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东海证券对黑牡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1,572,325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