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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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溪洛渡右岸电站购售电合同公告

2018-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5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溪洛渡右岸电站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溪洛渡右岸电站购售电合同。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保障本年度溪洛渡右岸电站电能消纳。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18年12月20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签订了《2018年度溪洛渡右岸电站购售电合同》,约定了2018年度合同电量和2018年上网电价。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8年度合同电量为305亿千瓦时,其中基础电量上网电价为326.31元/兆瓦时;市场化交易电量电价由购售双方协商,参照广东省内2018年各月月度竞价市场化交易成交结果确定。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住所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23号,法定代表人孟振平。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电力电量购销:2018年度合同电量为305亿千瓦时。

本合同期内,若国家有权部门就向家坝水电站消纳出台新的消纳政策或市场化消纳方案,则按新的政策或方案执行,合同双方应及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明确。

(二)电价:2018年度基础电量上网电价为326.31元/兆瓦时(含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上网电价参照广东省内2018年各月月度竞价市场化交易成交结果确定。

若国家有权部门出台新的电价文件,则按新的电价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行按月预结算,年终清算。

(四)履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0:00时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八)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0日在广州签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签订是溪洛渡右岸电站电能消纳的依据,为本年度电能顺利消纳提供了保障。公司优化水库调度,多发电量,争取到所有电量的合理消纳。

(二)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定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本年度来水和设备运行状况较好,履行合同的风险很小。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2018年度溪洛渡右岸电站购售电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6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三峡电站年发电量首次超过

1000亿千瓦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三峡电站年发电量预计于2018年12月21日首次超过1000亿千瓦时,提前完成了923亿千瓦时的2018年发电计划。2017年三峡电站完成发电量为976.05亿千瓦时。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