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即将生效且基金即将进入封闭期的
提示性公告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网络方式、短信方式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13日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该议案已于2018年12月14日表决通过并生效,自2019年1月16日起(含),《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变更为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针对《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即将生效且基金即将进入封闭期的相关事宜,本公司特别提示如下:
1、自2019年1月16日起(含),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存有疑虑,且不愿接受《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束的,可于2019年1月15日前(含)办理赎回业务。
3、自2019年1月16日起(含),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第一个封闭期,封闭期结束之日为《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阅《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也可拨打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