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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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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松禾”)出具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松禾持有德生科技7,594,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5.70%;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苏州松禾持有德生科技6,614,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96%(股份数量变动详情见下文“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描述)。苏州松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已低于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的相关规定,现将苏州松禾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可能存在差异。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苏州松禾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苏州松禾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苏州松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3)本企业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59%(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59%。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苏州松禾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分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的议案》,为合理规划芜湖本地业务规模,公司决定不再由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继续开展相关业务,故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取得了由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准予注销登记。

备查文件:

1.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生科技

股票代码:002908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2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罗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7262269X5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期限:2011年04月15日至2022年04月14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松禾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7,594,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5.7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614,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9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第二层201室、三、四层

公司电话:020-29118777

公司传真:020-29118600

联系人:陈曲、蒋琢君

第八节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