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折扣何以成了难以抵挡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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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触发非理性消费》
⊙马 维
如今,除了春节之外,许多人还热衷的“节日”,大概就属“6·18”、“双11”、“双12”这样的“购物狂欢节”了。说起来,在欧美国家也有每年固定时间的“大血拼”,大家比较熟悉的就有美国人在感恩节当晚的通宵购物、圣诞大采购等等。不过,很多人在东西买回家之后,烦恼也接踵而至:为了诱人的折扣,买了一大堆用不上或者是劣质的商品,结果在心里连连后悔。只是,等到下次购物节到来的时候,面对着满屏醒目的“大减价”标签,很多人还是会控制不住地“剁手”,因为大幅折扣实在是一种巨大的、难以抵挡的诱惑,于是暗暗叫上一声“那么便宜啊,不买白不买!”又是一番大采购。然后,再次悔不迭……如此循环反复无终已。
明知道买回家后只是堆在房间一角,不出几天便会忘记,可总是控制不住地把商品放进购物车,显然,这是一种非理性消费。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冲动消费呢?《触发非理性消费》就尝试解开这其中的种种谜团。这可正戳中了当下诸多“剁手族”的痛点。
作者佘贤君,供职于一家央媒,是国内从事媒体广告经营的第一位心理学博士。他最著名的策划项目,当属2015年“春晚微信摇红包”和2016年的“春晚支付宝集福卡”这两项互动广告。在当时,这两项策划成功破解了“电视互动难”。而这本《触发非理性消费》,则让我们领略了这位广告业实践者作为学者的那一面。
有人说,人生的烦恼其实可以归纳成两大类:一类是“为钱所困”,另一类则是“为情所困”。而所谓“为钱所困”,无非是挣钱和花钱,而花钱的烦恼,也就是消费的烦恼。
自从两个半世纪前苏格兰人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催生了西方经济学以来,在经济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学说,一直就是“理性经济人”假说。但是,到了1947年,美国心理学家赫伯特·西蒙却对这一经典假说提出了质疑。这位之后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提出,由于社会日益复杂,人们不能通过获得所有需要的信息来作出最优选择,只能依据优先的经验,作出有限的理性选择,这就是“有限理性”假说。因为这番理论,赫伯特·西蒙还开创一个学科,被称作“行为经济学”。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丹尼尔·卡尼曼和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阿莫斯·特沃斯基等人,通过共同研究,进一步发展了西蒙开创的研究。行为经济学认为,人们在条件不确定前提下作出的选择经常是非理性的,他们的一系列实验和其他实证研究向世人证明了,“理性经济人”假说未必能充分说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经济决策。卡尼曼认为,单纯的外在因素不能解释复杂的决策行为,内在的动机才是决定行为的关键所在。也正是这一论点,将心理学的观点和研究方法引入了经济学。乃至到了今天,不少人都承认,经济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视为心理学。
就拿本文开头冲动购物的例子来说吧。这种行为的诱发,其内在原因存在于人类大脑之中。人类大脑是两种同时存在的自发量合体:一个是“短视的冲动者”,另一个是“长远的计划者”,而冲动购物正是自我控制敌不过更原始的冲动的结果。这场对抗的一方是高级认知,是人类经过漫长的进化,好不容易才发展出来的一种长远计划的能力,主导这一过程的是大脑的前额皮质,这是人脑中较为现代的一部分,负责抽象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而对抗中的另一方,则是人脑结构中较为原始的一部分,被称为“蚯蚓脑”,用蚯蚓这种原始动物来命名的这部分,控制的自然是人类较为原始的本能,例如对性、危险或其他直接关乎人类生存的思维活动。蚯蚓脑只想获得快速、高效的及时满足,而不会顾及长远,所以在消费的当口,面对着无数自己心仪的商品,人们虽然在心里也明白应该替未来存些钱,知道短暂的满足可能会带来一些本可避免的麻烦,甚至明白很有可能会因为冲动购物而后悔,但还是无法抗拒购物带给自己的刺激感和那种获得即时奖励的诱惑。
佘贤君在书中还为冲动购买行为分了类:第一种是“纯冲动型”,也就是“一时兴起”或“心血来潮”;第二种是“刺激冲动型”,指消费者在购物现场收到某些广告或多重信息后,激发了尚未满足的需求,从而引发购买行为;第三种是“计划性冲动”,消费者虽然已有购买计划,但没有明确的购买目标,很多人在电商平台上超支购物,多半都属于这种类型。
偏偏网络购物的普及,迅速缩短了从产生购物冲动到购买成功的时间。如今,不论身处何时何地,消费者都可便捷下单,迅速收到所购商品,且大多数购物者都会选择不必找零的电子支付方式。据美国的一项研究,使用信用卡购物的客户,比使用现金购物者更难以记住消费金额,所以花钱更大方,也就更有可能导致更多的超额消费。在移动支付最发达的中国,习惯了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功能的国人,连使用信用卡都嫌麻烦,所有的消费都在随时携带的手机上完成,根本看不到实体金钱的流动。仅就这一点而论,电子支付方式为冲动消费泛滥创造了条件,更容易让人“败金没商量”。
当然,人的超额消费,也不光是因为冲动,很多时候,他们在消费之前,还是里外盘算过一番的。比如遇上打折,到底要不要占这个便宜呢?很多人经过权衡,还是决定买。这是因为他们在购买一件商品时,会同时感知两种效应,经济学上称其为“获得效用”和“交易效用”。前者是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价值,后者则取决于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所付出的价格,与商家提供或市场通行的参考价格之间的差异。很显然,如果商品价格比参考价格低,消费者在心理上就会感觉占了便宜,就能感受到正向的交易效用。所以,虽然经过了价格上的仔细比较和权衡,消费者还是因为贪便宜的心理,买回对自己无用或使用价值极低的商品。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却又不可避免的是,由于“贪便宜”心理的广泛存在,为了满足人们低价购买的心理,假冒伪劣商品就会渐渐占据市场。又因为消费者通常难以鉴别商品的真伪,又害怕花了高价却买到假货,为了规避风险,就采用压价的办法来避免损失,于是最终出现的便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市场上充斥劣质商品,最终受损失的是消费者。可见,正是看似“理性”的购买选择,导致了某种类别的非理性消费。
此外,示范消费也是触发非理性消费的关键因素。这一点,在信息流通便捷的今天,体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商家为了推广商品,往往会聘请拥有大量粉丝的影视与体育明星充当产品代言人,而当消费者从广告上看到名人,尤其是自己特欣赏和喜欢的明星使用了某款商品时,明星的示范效应就会立刻体现在他的消费中。还有一种触发非理性消费的心理,那就是从众。周围的人都用了某款商品,即使觉得不必要,也往往出于不被人排斥的本能,或者为了维持和他人的良好人际关系、获得他人的肯定而购买某款商品,进而获得融入集体的某种安全感。当然,也不可否认,从众消费也并非全都非理性。如果消费者不熟悉某个领域的产品,通常需要有个参照系统来帮助决策。此时,大部分人的选择,在多数人看来就是一个可靠的参照。所以,我们愿意到人气旺盛的餐馆去吃饭,到顾客盈门的商场去购物。在对商品情况缺乏认知的情形下,这也的确是一种节约成本的购物选择。
在很多时候,商家为了提高商品销量,总会想方设法操控消费者的心理,使他们做出顺从商家意愿的消费。而在商家与消费者的“心理战”中,前者常常会出奇制胜,消费者即使深知这样的消费非理性成分居多,也往往会出于其他考虑而选择顺从地买下商家推销的产品。比如“留面子效应”:销售人员先向消费者提出一个几乎肯定会被拒绝的要求,被拒绝后,紧接着又提出一个更温和、消费金额更小的购买请求。这时,凡是稍有余力的消费者,大多会选择买下后一件商品,这既给推销者留了面子,也顾及了自身的面子,不想给人留下“什么都买不起”的印象。
由消费的从众心理和“留面子效应”可以窥见,在现代社会,消费早已超越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功能,而成为一种身份认同和社会地位的标识。以貌取人、以物识人,是消费社会的必然,而人们也越来越擅长在消费中完善自己,让自己的形象更符合自己和他人的期待。就此而言,当今个体和家庭形象的塑造,基本都是依靠消费实现的。住什么样的房子、开什么样的车、穿什么品牌的服装、佩戴什么首饰,在尤其注重“做给别人看”的中国社会,自然是大多数人最关切的。也正是因此,我们才需要多了解一点有关消费的学问,让自己保持体面的同时,尽可能做到理性消费,“细水长流”,安顿好自己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