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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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8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公司持有其91.67%股权),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74.11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公司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20亿元。公司2018年预计接受深圳博敏、江苏博敏共同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12)》、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3)》、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新增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64)》和2018年11月13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68)》。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子公司深圳博敏、江苏博敏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表面元件贴片、封装;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租赁;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网络通讯科技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低压电器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236,555.15万元,负债总额为137,518.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875.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843.99万元,净资产为99,036.28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75,987.95万元,净利润为6,524.0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372,811.86万元,负债总额为161,686.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997.3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2,517.78万元,净资产为211,125.81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142,892.65万元,净利润为8,243.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包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为公司子公司,其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1,362.57万元(除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7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6,9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21%。(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8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于近期收到2018年第一批省级技改的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280,000.00元。

自2017年12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和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3,193,361.99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7,011,361.99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75%。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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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损益,该等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