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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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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26日、2018年8月4日、2018年10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

1、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河南恩济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海王(武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武汉”)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株洲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海王”)在深圳市柏霖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济宁海王华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海王”)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聚赢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赢器械”)向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医疗配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广西桂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王”)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桂林海王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叠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陕西海王银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公司为河南东森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债权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公司为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为河南恩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恩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为河南恩济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恩济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

4、保证期间:

自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合同中最后到期的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为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为海王武汉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海王武汉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为株洲海王与深圳市柏霖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株洲海王在深圳市柏霖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深圳市柏霖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深圳市柏霖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转让价款、票据承兑支付、保理使用费、保理服务费、平台服务费、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八)为济宁海王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济宁海王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人支用的借款本金,由借款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或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单笔贷款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九)为聚赢器械向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聚赢器械向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十)为广东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广东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应向债权人偿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十一)为海王医疗配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海王医疗配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应向债权人偿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十二)为桂林海王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桂林海王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桂林海王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城支行签署《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授信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城支行

授信申请人:广西桂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3、保证范围:

《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额度占用费、授信人为实现《授信合同》项下债权及担保权的必要费用和代授信申请人垫付的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期间:

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后两年。

(十三)为桂林海王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叠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桂林海王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叠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叠彩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叠彩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主债权产生的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十四)为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应收利息、复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保证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1.55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