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4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2018年12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馥香女士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刘建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本公司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名刘建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刘建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符海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本公司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Pte. Ltd.,提名符海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海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换届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8-L5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建图先生简历:

刘建图先生,1955年出生。1978-1982年就读于河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工程师。1970-1978年就职于国家建委八局二公司;1982-1997年就职于河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先后任科员、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1997-1999年就职于河北建设集团公司,任副总裁;200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刘建图先生与本公司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刘建图先生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建图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符海鹰先生简历:

符海鹰先生,1970年生。1994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曾任海南省水电工程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海南金邦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成本负责人、海南瀚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广州奥特莱斯(中国)有限公司合约预算部经理、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海南项目副总经理等职务;现就职于领大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符海鹰先生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符海鹰先生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海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5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建图先生、符海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投票表决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监事会已建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股东,尽快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通过职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高淼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高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高淼女士简历:

高淼女士,1979年生。2008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MBA专业,获硕士学位。2008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经理、招聘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人力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

高淼女士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