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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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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11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赵晓宏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所拥有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议案》及相关协议

同意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对所拥有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东陵区(现合并为浑南区)的地上资产进行拆迁,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及沈阳浑南现代商贸区管委会对我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支付拆迁补偿款合计55,144.42万元。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所拥有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公告》(临2018-11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11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所

拥有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对所拥有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东陵区(现合并为浑南区)的地上资产进行拆迁(土地权属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中储物流中心,由我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租赁使用),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及沈阳浑南现代商贸区管委会对我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支付拆迁补偿款合计55,144.42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按照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总体规划,我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土地及地上资产被纳入收储范围,该宗地权属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中储物流中心,系我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租赁使用,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权属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为配合政府工作,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所拥有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对所拥有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东陵区(现合并为浑南区)的地上资产进行拆迁,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及沈阳浑南现代商贸区管委会对我公司所属沈阳物流中心支付拆迁补偿款合计55,144.42万元。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拆迁相关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签署地点为中国沈阳。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办事处

乙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

1.乙方在经营期间取得:房屋14间,座落在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1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081142号,建筑面积10216.47平方米;座落在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2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081145号,建筑面积9977.7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108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7434号,建筑面积961平方米;座落在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4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081148号,建筑面积19689.87平方米;座落在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3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081147号,建筑面积6820.93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煤工里二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12号,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煤工里二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13号,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煤工里二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14号,建筑面积1479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11号,建筑面积1489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1段西合里,《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0472号,建筑面积12367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煤工里二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10号,建筑面积1489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07号,建筑面积215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04号,建筑面积539平方米;座落在东陵区营盘路一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东房字第006105号,建筑面积60平方米。

2.乙方根据企业自身经营需要,在经营期间,在被征收土地上还建有:(1)房屋;(2)构筑物 ;(3)设备 ;(4)树木。

3.甲方补偿乙方征收补偿金额为359,444,237元(大写: 叁亿伍仟玖佰肆拾肆万肆仟贰佰叁拾柒元整)。

4.乙方应保证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设施享有合法的、排他的、不受限制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5.本协议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地块区域的全部《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上述第5?6条约定的前提下,甲方于2018年 12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1.7亿元补偿款,否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支付。

7.甲方于2019年 7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 189,444,237元补偿款。

8.未按期支付货币补偿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未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甲方延迟支付补偿款超过30天后,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书》

甲方:沈阳浑南现代商贸区管委会

乙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物流中心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经营损失及职工安置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92,000,000元。

2.甲方同意在该地块的《房屋所有权证》移交给甲方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1.92亿元。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因上述拆迁补偿公司将获得税后收益约3.5亿元,具体会计确认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