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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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4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 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48号”公告。

二、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4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一年的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公路及构筑物折旧的会计政策,公路及构筑物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计提折旧,即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的原价/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折旧额(以下简称单位折旧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位折旧额计提折旧。

公司已制定政策每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内部复核。每隔3-5 年或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重大差异时,将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并根据重新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调整以后年度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以确保相关公路及构筑物可于收费期满时提足折旧。鉴于公司近年来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差异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公司聘请了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高速公路未来经营期的车流量进行预测。根据专业交通研究机构于2018年12月出具的交通量预测报告,公司以重新预测的车流量为基础,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该项目公路资产的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该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本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7年及2018年1-9月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预计对2018年10-12月及未来一年的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二)假设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运用本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2015年11月1日起运用本项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5年,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于2015年10月30日基本建成并试通车,故假设自2015年11月1日起运用本项会计估计。

注2:2017年,因国道G102公主岭境内K957+000至K1007+950路面改造封闭施工134天(2017.6.10-2017.10.21),导致该路段车流量转移至长平高速公路,出现长平高速公路车流量异常增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