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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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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80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 至11:30及下午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669号,公司行政楼二楼股东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邰正彪先生。

(7)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共计代表股份 172,970,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934%。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72,636,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9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569,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733,1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23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355%;反对2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6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