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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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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9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6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监事李佑全先生计划自2018年9月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9,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8%。

2018年9月28日,李佑全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减持均价8.25元/股,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95)。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接到周启超先生、李佑全先生通知,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周启超先生、李佑全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