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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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8-04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0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邹嘉华、刘光明、刘全成、李奕、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刘冬来、徐永胜、周浩、罗建军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议案

根据2017年6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意见,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改用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8-04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18年12月2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8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7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王元春、缪士海、焦峰、梁翠霞、郭世新、甘伏泉、陈立新共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议案

根据2017年6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意见,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改用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8-04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的折旧年限符合同行业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技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5%。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能源技术公司于2013年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现根据2017年6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意见,“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已经没有政策依据,按照解释规定“本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改回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的折旧年限符合同行业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

1、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预计增加约517万元人民币;

2、净利润:预计减少约517万元人民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本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湖南华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