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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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9-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7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有额度基础上增加理财额度20,000万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8年8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一中银保本理财一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92天,2018年11月15日到期未赎回继续滚动购买该理财产品,产品期限93天,截至目前,尚未到期赎回。

2018年8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一中银保本理财一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92天,2018年11月16日到期未赎回继续滚动购买该理财产品,产品期限95天,截至目前,尚未到期赎回。

2018年10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一中银保本理财一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183天,截至目前,尚未到期赎回。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中银保本理财一人民币按期开放

2018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6,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一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CNYAQKFTPO

3、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4、认购金额:6,000万元

5、产品期限:94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3.35%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产品起息日:2018年12月28日

9、产品到期日:2019年4月1日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乾元-周周利

2018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6,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ZHQYBB20160600001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性

4、认购金额:6,000万元

5、产品期限:99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3.35%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产品起息日:2019年1月2日

9、产品到期日:2019年4月10日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中银保本理财一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及认购委托书;

6、中建保本理财一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及“一对一”

和解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7 年12月8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公司陆续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也有部分中小投资者向公司申请“一对一”和解,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中小股东赔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引发中小股东通过法院诉讼及向公司“一对一”提出索赔申请。公司与535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意向,共计支付赔偿金49,512,537.51元,支付诉讼费377,777.81元。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三、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对于未完结案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一对一”赔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