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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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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00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15,018.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831.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6.97万元,建设周期为1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00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项目的变更,是根据项目前期筹建情况,基于当地政府规划需求和环保要求作出的,符合该项目的客观实际,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项目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00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

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15,018.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831.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6.97万元,建设周期为16个月。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前项目概述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孚”)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2,2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0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9万元,项目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安徽天孚氟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氟化氢、氟化氢铵、氟化铵,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57%

2、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217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1,0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9万元。

5、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6、项目建设内容: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8、项目达产后财务效益预测: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59,111.21万元,年均净利润8,390.07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前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了必要的关于推动项目前期立项的工作外,该项目并未进入实质性的建设阶段。

三、本次项目变更的原因

鉴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以及应当地政府规划需求和环保要求,安徽天孚拟变更本次项目建设用地,原计划在已有地块建设变更为新购地块建设。由于本次变更项目建设用地需新购买土地及建设配套设施,因此需增加项目投资金额及延长项目建设周期,同时调整项目投资收益。

四、本次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金额

变更前:

项目总投资12,217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1,0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9万元。

变更后:

项目总投资15,018.7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3,831.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86.97万元。

具体如下表:

(二)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由12个月变更为16个月。

(三)项目变更后投资收益

变更前:

项目达产后财务效益预测: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59,111.21万元,年均净利润8,390.07万元。

变更后:

项目达产后财务效益预测: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59,111.21万元,年均净利润8,021.23万元。

变更说明:

1、项目建设投资由11,028.00万元变更为13,831.73万元,增加了2,803.73万元,及项目建设周期由12个月变更为16个月,主要原因为:本次项目建设用地变更,需新购地块及新建园区公用工程、购置设施设备等,导致项目建设投资金额增加;同时,前期工作增加,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

2、税后年均净利润由8,390.07万元变更为8,021.23万元,净利润减少368.84万元,主要是投资变化之后,生产年平均折旧金额随之发生变化。

除前述变更外,关于项目的建设内容,以及资金来源等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改扩建项目,能够实现产品规模效益,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现有及规划产能对无水氢氟酸及电子级氢氟酸的需求,实现供应保障。

本次变更项目建设用地,是结合该项目前期筹建情况,基于当地政府规划需求和环保要求作出的,符合该项目的客观实际,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规划。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