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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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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2019-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9-00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谢彤阳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分工变动,谢彤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彤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谢彤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在此,公司谨向谢彤阳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9-00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2000万元增至7000万元,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5000万元增至11000万元。具体如下:

1、资产管理公司本次增资情况

(1)基本情况

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315号,法定代表人王英峰,主要从事企业资产管理、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等业务。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600万元,持有其80%股权;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商务”)出资400万元,持有其20%股权。

(2)本次增资情况

本公司与澳柯玛商务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澳柯玛商务新增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后,资产管理公司股本增加至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600万元,持有其80%股权,澳柯玛商务出资1400万元,持有其20%股权。

2、环境科技公司本次增资情况

(1)基本情况

环境科技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法定代表人王英峰,主要从事空调、洗衣机、干衣机、中央空调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澳柯玛商务出资2650万元,持有其53%股权;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350万元,持有其47%股权。

(2)本次增资情况

澳柯玛商务与员工持股平台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对环境科技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澳柯玛商务新增出资人民币3180万元,员工持股平台新增出资人民币2820万元。本次增资后,环境科技公司股本增加至11000万元,其中:澳柯玛商务出资5830万元,持有其53%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出资5170万元,持有其47%股权。

上述增资方中澳柯玛商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由青岛澳柯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电器公司”)和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根据印度尼西亚有关法律法规在雅加达市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暂定公司名称为:PT AUMCA INDONESIA ELECTRICAL(中文名称:澳柯玛(印尼)电器有限公司),具体以当地登记机构核定名称为准。该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如下:

PT AUMCA INDONESIA ELECTRICAL公司注册资本25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25万元),其中:商用电器公司出资22.5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12.5万元),持有其90%股权;进出口公司出资2.5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2.5万元),持有其1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公司商用、家用制冷产品的销售,具体营业范围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确定,存续期内有权无偿使用“AUCMA”商标。

PT AUMCA INDONESIA ELECTRICAL公司设立后,将在当地销售AUCMA品牌制冷产品,有助于扩大公司品牌在印度尼西亚乃至整个东南亚市场的知名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在当地的销量及市场占有率。

上述投资方商用电器公司、进出口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境外投资尚需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谢彤阳先生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提议,同意增补孙明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各位董事的任期相同。

孙明铭先生,生于1971年12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94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公司分厂调度、组织处科员、工艺处工艺员,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组织处干事、投资发展处副处长、综合办副主任、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等职;2015年6月至2018年10月历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纪律监察与信访稳定部部长兼青岛华通企业托管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通集团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等职;2018年10月至今任华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产业园公司”)以智能产业园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厂房项目(以下简称“标的物”)将于2019年下半年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根据银行信贷政策和商业惯例,为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意信息产业园公司为购买标的物企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融资的购买标的物企业在融资银行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

信息产业园公司在未将房产证过户给客户并在融资银行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以前,为购买标的物企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行业商业惯例,有助于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开展。

同时,针对信息产业园公司收取的购买标的物企业不低于所购房款总金额50%的预付款,信息产业园公司须出具履约保函,并为出具履约保函的金融机构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综上,信息产业园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上述议案中,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36证券简称:澳柯玛公告编号:2019-00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5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5日

至2019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9年1月23日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 真:(0532)86765129

邮 编:266510

联 系 人:季修宪 王仁华

2、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9-00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城市建设规划需要,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崂山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拟分别收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019年1月9日,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为顺利推进本次土地收储工作,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相关方进行洽谈并签署有关土地收储合同、协议等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土地收储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收储标的资产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澳柯玛工业园西北角,南辛安河北侧,土地用途均为工业,其中一宗土地面积为102247.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70231号、第201170234号,本次全部收储;另一宗土地总面积为50548.9平方米,本次收储24757.66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65466号。

上述收储土地地上建筑物主要为两栋厂房合计14792.97平方米以及其他临时仓储设施。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6430.23万元,其中,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2090.36万元,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该等建筑物须在交储前进行拆除。

2、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本次收储标的资产为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地块西区的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证载面积为38847.95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110131号、第2014109503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3854号。本次全部收储。

上述收储土地地上建筑物合计13755.4平方米,主要为厂房及其他辅助设施。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6539.87万元,其中,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2911.87万元,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该等建筑物须在交储前进行拆除。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本次土地收储费用补偿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上述标的资产收储费用补偿,将依据有权政府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资产审计、评估结果等因素确定。

四、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因本次土地收储事宜费用补偿金额尚未确定,亦未签署有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当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就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