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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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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2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债券兑付进展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18年12月29日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行人决定将参股公司REFLECTION OIL & GAS PARTNERS LTD(瑞弗莱克油气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出售给吉事达国际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标的股权转让价格暂定为目标公司预估净资产值的25%,即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00,000,000.00元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表示,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由于按照协议约定,最终交易价格将在对目标资产审计评估后进行确定,故暂时无法预计该笔交易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2019年1月4日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债券兑付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发行人披露的“15金鸿债”兑付进展情况如下:

(一)第二次持有人会议情况及公司审议情况

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15金鸿债”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关于授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代表签署监管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授权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协议的议案》及《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变更会议召开时间和发出补充通知时间要求的议案》全部4项议案。

2018年1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金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修改后)〉》;2018年11月20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15金鸿债”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该议案已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协议签署情况

持有“15金鸿债”本金金额共计78993.70万元的持有人分别与发行人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分别与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签署了《保证合同》,分别与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和发行人签署了《保证合同》。发行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

(三)股权质押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出质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质权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设立(质权登记编号为370900201811300001,出质股权数额为70000万元/万股)。根据金鸿控股出售资产进展情况、《关于变更“15金鸿债”质押担保标的的公告》和债券持有人的同意确认函,2018年12月18日-19日,出质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质权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设立(质权登记编号为130701201812180002,出质股权数额为69,000.00万元)和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四)付息情况

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与太平洋证券及开户银行共管的资金账户自行向全部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7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