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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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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9-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9-00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03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你公司披露重组方案,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爱旭科技100%股权,交易构成重组上市。同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信息披露问询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等规定,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报送参与本次重组交易全流程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包括方案论证、接洽谈判、形成相关意向、作出相关决议、签署相关协议、履行报批手续等环节的参与机构和人员信息。内幕知情人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填报。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媒体说明会。相关方应当在媒体说明会上全面、充分地回应市场关注和质疑的问题。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媒体说明会各项工作。

三、请财务顾问对《关于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31号)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你公司及财务顾问应勤勉尽责,切实落实上述事项并及时对外披露。

对于《工作函》所提要求,公司将尽快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导意见,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