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了协定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银行协定存款;
2、账户名称: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8210 0000 1012 0100 0165 9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4、币种:人民币;
5、金额:207,329,678.17元;
6、产品类型:协定存款;
7、存款期限:2019年1月9日一一2019年9月30日;
8、预期收益:
(1)结算账户存款余额最低留存额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超过上述额度的作为协定存款,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2)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上浮计息;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的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207,329,678.17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授权范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的协定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