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1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8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原方案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2、发行规模”和“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即发行规模由“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 (含本数 )”;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 (含本数 )”。其余方案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对《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04)。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月4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祥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原方案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2、发行规模”和“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即发行规模由“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 (含本数 )”;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 (含本数 )”。其余方案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对《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04)。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3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2日、2018年6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的相关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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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或“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重要声明:本分析测算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并分别假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可转债未转股和2019年6月30日全部可转债均已完成转股。本次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元/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868.2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544.89万元。假设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亿元;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18年基础上按照增长0%、1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2018年,公司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和送红股4股(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713.00万元,该现金分红预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假设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2018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并且能通过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基于测算目的之假设,不构成公司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2017年度每股收益按照派发股票股利后重新测算。
7、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3,426.75万元;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9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实施金额+可转债转股(如有)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0、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发行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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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测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分别计算所得。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可能出现下降。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升。同时,鉴于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故转股完成后,预计公司2019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且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含3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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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和“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1、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1)纸包装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包装行业的发展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向好和现代商业物流的快速发展,包装行业迅速崛起,产值迅猛增长。
在包装工业的各类产品中,纸包装以其硬度高、重量轻、成本低、便于印刷和搬运、抗震性能强、堆叠强度大、可回收再循环利用、环保等特点,符合包装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是21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绿色包装材料之一,逐步取代木器、塑料、玻璃、金属等多种包装形式,在包装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快速提升。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人们对网络购物接受程度不断提高,网络销售发展迅猛。由于网购的物流包装绝大部分为纸包装,网购的飞速发展将带来纸包装规模的迅速提升。此外人口老龄化、二胎政策、城镇化等都将催生一系列下游行业新需求,瓦楞纸箱产业的市场增长点依然不少。
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纸包装的飞速发展,为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2)整合产业链,实现造纸、包装产业一体化
包装行业具有“上游窄,下游广”的特点,其中造纸行业是最主要的上游行业;下游行业众多,覆盖食品饮料、家用电器、消费电子、电商物流、机械器械、化工、日化、医药保健等行业。在上述产业链结构中,由于原材料中原纸成本占了纸箱、纸板可变成本的70%以上,原纸的价格是影响瓦楞纸板、纸箱行业的平均利润率的主要因素,瓦楞纸板、纸箱行业与上游造纸行业的联系紧密。
公司深耕于造纸行业三十余年,通过本项目深度切入下游包装行业,进一步整合扩大产业链,为“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新增产能提供配套支撑,实现产品全产业链履盖,以一体化运营提高整体经营效益,有效地防止上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3)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向智能化制造转型升级
公司“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拟引进国内外高端智能制造设备,打造“智能工厂”,实现技术升级;项目配有机器人堆码功能,“机器换人”将提高生产效率;项目主要生产过程采用信息物联网全覆盖,争取达到行业领先进的工业4.0水平,管理效率大幅度提升。此外,本项目依托 ERP 平台构建市场、供应商、客户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使信息化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制造、技术创新、购销管理、企业日常管理相融合,真正实现“现代化智能工厂”建设。
上述智能化工厂布局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
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1)符合国家关于加强造纸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根据《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加强造纸纤维原料高效利用技术,高速纸机自动化控制集成技术,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因此,企业拟对现有造纸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可有效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轻工业发展规划关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2)有利于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纸及纸板的研发、生产及经营,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箱板纸、瓦楞纸、牛皮纸。下游包括包装材料、家电、食品饮料、服饰、医疗等众多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为纸及纸板行业带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在环保核查日趋严格、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驱动下,部分环保及技术更新不达标、资金实力不强的企业开始降低开工负荷,并将逐步退出市场;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循环经济优势、环保优势、产业链优势、区位优势、管理优势、热电联产优势进一步凸显。公司通过升级改造扩大产能,可以填补竞争者退出的市场空缺,满足下游市场日益扩张的需求,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发挥环保与产品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确保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3)纯燃煤锅炉改造用于掺烧纸渣、生化污泥等固废势在必行
随着2017年环保督查开展,公司造纸车间产生的纸渣、生化污泥等固废须企业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再交由外部公司进行处理。2017年公司积极施行生化污泥、纸渣入炉掺烧,对制浆过程中产生的纸渣进行收集清洗、分切、除铁、挤水等处理后送热电锅炉焚烧,做到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后整体效果良好。因现有锅炉设计为纯燃煤锅炉,炉型不适应掺烧工业固废,影响公司造纸车间正常生产,为热电车间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因此必须对原有的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使现有锅炉具备年掺烧7万吨纸渣、生化污泥等固废无害化处理能力。
本项目针对造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造纸生化污泥及废纸渣,采用先进的污泥、纸渣干化及焚烧系统,不仅节约用于填埋处理的土地资源,有效控制二次污染,还可以回收纸渣用于发电和供热,既满足了企业节能要求,也为 CO2减排及环境保护作出了贡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牛皮纸、瓦楞原纸、纸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用于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和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实施将顺利推进公司业务向下游包装领域的深入拓展,以及对现有造纸生产线进行节能改造,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于造纸领域已有三十多年经营经验,培养造就了一支具备良好技能的职工队伍和符合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各类人才,并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生产和新品研制开发经验。公司于2001年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12年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申请获得14个发明专利证书,31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公司以环境友好、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为企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宗旨,在污水治理、节能减排和资源再利用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先后获得浙江省污染减排先进企业、浙江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浙江省造纸质量信誉双优企业、嘉兴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突出贡献企业等荣誉。公司在吨纸耗水、污泥利用上均远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造纸企业的前列。通过采用国际先进的(上海)帕克公司厌氧加好氧系统,进入集中治污管网的造纸废水COD控制在200mg/L以内,吨纸排水量低于5T,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吨纸10T排水标准。
此外,公司在瓦楞纸板包装领域也具有大量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拥有一家专门生产包装纸板的全资子公司嘉兴荣晟包装,本项目得到平湖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建设单位也有坚强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开拓进取精神强,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充分发挥循环经济优势、环保优势、产业链优势、区位优势、管理优势、热电联产优势,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体如下:
(一)加强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行,推进清洁化生产,持续创新、夯实管理,充分发挥研发、技术、设备和产业链优势”的经营宗旨,在严把产品质量关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将公司在造纸行业的优势向下游行业深度延伸,强化主业,努力提升并保持盈利水平,保障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和“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运用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以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除公司及相关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关颁发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有关承诺以及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的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制订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五、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1亿元左右,同比减少约为47.83%。预计年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34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1亿元左右,同比减少约为47.83%。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2.0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1亿元左右,同比减少约为47.05%。其中,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预计金额为400万元左右,占净利润金额比重为1.86%。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68.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544.89万元。
(二)每股收益:3.21元。(2018年分配股票股利为10送4,根据股票股利分配后每股收益为2.29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影响。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以及锅炉检修导致部分生产线短期停产进而导致产量较往年有所下降,共同导致毛利率有所降低。
2、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因实施及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在2018年度合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173.6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 减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 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