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0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1月8日、1月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根据辽宁港口整合的统一安排,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投控”)的原间接控股股东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辽宁”)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并持有其49.9%股权。2018年11月29日,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完成,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2月1日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一050、临 2018一060)。
辽宁港口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仍为大连港投控,仍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2、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6日、1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截止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手续。2018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3),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69)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3、经公司自查,除上述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有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未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4、因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前期公告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6、公司经核实,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锦州港市盈率与同行业水平比较情况如下(截至2019年1月9日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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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截至2019年1月9日,公司收盘价为3.37元/股,动态市盈率为39.12倍,静态市盈率为47.15倍,市净率1.10倍。同其他港口相比,公司的市盈率及市净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