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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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
基金A通过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开展申购
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腾安基金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9年1月11日起,对通过腾安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腾安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9年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如原申购费率高于0.6%,则按0.6%执行;如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9年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原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3、基金销售机构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腾安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腾安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次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s://www.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开办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9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19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1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s://www.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开放式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汇丰晋信龙腾

混合型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进行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腾安基金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s://www.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腾安基金为旗下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上述基金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每次最低金额为1元。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