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公告

2019-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58 证券简称:ST锐电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3500万元货款,将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909.72万元。

一、交易背景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议案》, 转让公司应收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款项约人民币1.685亿元,抵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欠付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的等额货款。(相关公告:临2015-104)。2015年12月3日,公司与佳电股份签署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截至目前,该协议尚未执行。

截至2018年11月23日,双方确认公司对佳电股份的欠款为18710.5666万元(包含了上述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相关账款)。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清勇

注册资本:28655.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3日

经营范围: 电机、屏蔽电泵、局部扇风机、自动控制系统制造与维修;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商品目录经营)。节能技术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签订了《应收账款解决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于2015年12月3日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终止。

(二)截至2018年11月23日,双方确认公司对佳电股份的欠款为18710.5666万元(包含了上述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相关账款)。

(三)对于上述18710.5666万元欠款,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前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3500万元(承兑期限不超过9个月)和于2019年1月15日前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剩余15210.5666万元(兑付期限为2019年7月31日前),并以股权质押或资产抵押方式为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具体抵押或质押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公司保证在接到佳电股份不能兑付的书面通知10日内一次性支付2000万元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不超过9个月),剩余13336.5666 万元佳电股份同意公司以其他公司的到期债权、自有股权或资产进行清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3500万元货款,将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909.72万元。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