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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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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9-00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明秀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彭海帆先生和邱召强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米秀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二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后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律师:马雷 王佳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