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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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达独立董事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B

*ST毅达独立董事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关注的*ST毅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和B股股票于2019年1月11日、14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和B股股票的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董事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票波动后,公司独立董事及时核查自身情况,并与公司第一大持股股东取得联系。独立董事现就核实情况作如下说明:

1、公司目前未建立与上交所的有效信息披露联系

截至目前,公司目前未建立与上交所的有效信息披露联系。公司独立董事虽经多方努力,也无法与公司新任董事长张培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经办人员建立联系。

2、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018年3月23日和2018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截止目前,对公司的上述两起证券违法调查尚在进行中。如公司因证券违法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7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2018-101号公告”)。鉴于公司因2017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18年财报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年报披露后暂停上市。

4、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风险

2019年1月10日上交所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工作函的10个交易日内,恢复与上交所的有效信息来源;逾期未落实前述要求的,上交所可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12条的规定,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上述情况消除后复牌。公司目前未建立与上交所的有效信息披露联系

5、独立董事因与公司管理层失去联系,并不清楚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或已经停滞,也不清楚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6、独立董事并未获悉,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7、经核实,公司第一大持股股东及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况。

8、经与公司第一大持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第一大持股股东信达证券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也没有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

三、独立董事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并未获悉公司目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如独立董事获悉上述事项的,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一大持股股东信达证券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信达证券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也没有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如信达证券未来拟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将根据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ST毅达独立董事:

黄皓辉、任一、郑明、程小兰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