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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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3%的公告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9-010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3%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1月2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1月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38),2018 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 年1 月15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1,153,63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038%,最高成交价为3.23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1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89,556,920.7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总金额、成交价格以及回购期限均在回购方案的规定范围内,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207.39万股的25% ,即1301.84万股。

三、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