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时
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时

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代码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

4.债券代码:101662006

5.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6.债券期限:3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00%

8.兑付日:2019年1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当前主体评级情况:C

10.当前债项评级情况:C

11.应付本息金额:人民币840,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亿肆仟万元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0%。

1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信用增进安排:无

15.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续工作安排

受公司主体评级下调、“15金鸿债”违约以及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影响,公司虽多方筹集资金,支付2000万元利息,但截至2019年1月15日营业终了,依然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偿付资金。发行人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后续持有人保护工作启动如下:

1、继续通过多途径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投资人支付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

2、后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做好相关后续违约处置工作,并持续披露进展。

3、配合主承销商召开持有人会议

公司将全力配合主承销商尽快召开“16中油金鸿MTN001”持有人会议,参与商讨后续救济措施,维护持有人权益。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峰

联系方式:010-64255501-8307

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健

联系方式:010-57092634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琳

联系方式:010-56678667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63323877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

此次公司未能如期兑付相关款项可能影响公司后续融资进展,未来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和业务开展。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

2、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