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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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公司相关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及担保余额情况如下:
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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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注2:金科正韬本年度经审批通过额度为187,000万元,调剂给郑州新银科置业有限公司33,000万元(详见2018-074号公告),调剂给北京金科金碧置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遂宁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9,000.00万元(详见2018-075号公告),调剂给南昌金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000万元(详见2018-101号公告),调剂给遂宁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00万元(详见2018-105号公告),调剂给山东蓝海领航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16,000万元(详见2018-112号公告),调剂给攀枝花金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000万元、重庆金科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万元、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元、湖南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元(详见2018-148号公告),截止目前可用担保额度为68,700万元。
注3:金科兆基本年度经审批通过额度为207,000万元,调剂给广州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000万元(详见2018-167号公告)。
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发生情况如下:
表2:担保调剂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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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通过额度为154,000万元,调剂给常熟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详见2018-167号公告),截止目前可用担保额度为104,000万元。
注2:深圳金科泽大置业有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通过额度为302,000.00万元,调剂给唐山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00万元(详见2018-167号公告),截止目前可用担保额度为299,500万元。”
除补充上述部分内容外,该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上接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