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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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到期
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9-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到期

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该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合计50,498,630.14万元均已到账。

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1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并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金及收益币种为人民币,产品风险类型为低风险产品,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与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000 万元(包含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

四、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并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张勇先生、扶平先生、向朝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授权公司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晓华 董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