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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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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联前海开源-华发租赁住房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获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9-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联前海开源-华发租赁住房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获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拥有的租赁住房作为基础资产,聘请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为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中联前海开源-华发租赁住房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租赁住房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8日、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2018-102、2018-123、2018-124、2018-125、2018-136)。

2019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前海开源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中联前海开源-华发租赁住房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64号),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联前海开源-华发租赁住房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6期。首期发行应当自本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函自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前海开源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每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前海开源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前海开源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配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