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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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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1月18日起增加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自2019年1月1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19年1月18日,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6865),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078),即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视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费用费率结构如下所示: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M为申购金额;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养老金客户须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2、赎回费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 Y为持有期限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30日计算。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开通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19年1月1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申购和赎回业务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为1,0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首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已持有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的A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当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A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可对剩余该类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2、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投资人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0份,转换转入份额不限。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将投资人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100元。同时投资人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及每期扣款金额的要求。

三、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柜台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57697547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网上交易请登录:https://trade.tkfunds.com.cn/

APP: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泰康资产微基金

四、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18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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