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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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9-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债券代码:136210 债券简称:16力帆债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01

● 回售简称:力帆回售

● 回售价格:100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交易日)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899,060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 回售金额:899,060,00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月28日

根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中所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36)和《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7),并于2018年12月21日、12月24日、12月25日分别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8)、《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9)以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40)。“16力帆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交易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6力帆债”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 力帆债”(债券代码:13621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899,06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899,060,0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公司已于2019年1月8日披露《关于“16力帆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3)。

2019年1月28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力帆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6力帆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940手(1 手为 1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

本次回售实施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手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