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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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0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下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现场出席董事13人。本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了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派出董事冯建军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朱玉国主持。监事吴四龙、晏艳阳、尹恒、兰萍、贺春艳,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选举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朱玉国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小中先生为本行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敏佳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向虹女士为本行总审计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伍杰平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铸铭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胡燕军女士为本行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孟钢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曼女士为本行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郦浤浤先生为本行行长助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谢湘生先生为本行行长助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兴双先生为本行首席信息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平先生为本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选举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朱玉国、肖文让、杜红艳

主任委员:朱玉国

2、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委员:陈善昂、赵小中、冯建军、陈细和、肖文让

主任委员:陈善昂

3、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

委员:郑鹏程、洪星、郑超愚

主任委员:郑鹏程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邹志文、李晞、张颖

主任委员:邹志文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轨道交通集团”)新增授信41亿元,用于认购轨道交通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4亿元,以及给予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团贷款37亿元。截至目前,包括存量授信12亿元在内,本行给予轨道交通集团的集团授信总额合计53亿元。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已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上述与轨道交通集团的关联交易额度已包含在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本行将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单独公告。该议案主要是按照湖南银保监局要求,由董事会就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文让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瑞鸿泰医药有限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处置方案的议案》

为加快不良贷款的处置,董事会同意对湖南科瑞鸿泰医药有限公司的一笔贷款余额为1599.6万元的不良资产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处置,同意按确定的底价公开转让该笔债权抵押物,如流标,则在流标底价的90%幅度以内确定下次公开转让底价,不再另报审批,三次公开转让流标的,则中止转让,另行处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情况审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会议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独立董事对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十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朱玉国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供职于工商银行司门口支行、长沙市分行,历任团总支书记、房产信贷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市分行秘书科科长。曾任长沙银行办公室副主任、计划筹资处处长、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现任长沙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小中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计划处、调统处,任副科长、科长,曾任长沙市华夏城市信用社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长沙银行华夏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长沙银行华龙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长沙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长沙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伍杰平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副科长、科长,长沙市南区城市信用社总经理,长沙银行华龙支行行长兼党支部书记,长沙银行营业部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现任本行副行长。

王铸铭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讲师,曾任湖南银行学校教务科干部、机关团支部书记,湖南省委驻江华县社教队副组长,湘银城市信用社信贷部主任、总经理助理,长沙银行白沙支行副行长、行长、支部书记,长沙银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本行副行长。

胡燕军女士: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宁乡县桃林桥中学教师,宁乡县委办、县人大常委办副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长沙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长沙银行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现任本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杨敏佳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理财规划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职员,中国银行长沙分行黄花机场分理处主任、高科技支行副行长、劳服公司总经理,长沙市汇丰城市信用社副主任,长沙银行东城支行副行长、行长,长沙银行行长助理兼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孟钢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供职于农业银行长沙分行、湘银实验银行,曾任长沙银行湘银支行营业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长沙银行湘银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长沙银行汇丰支行行长、长沙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本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张曼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EMBA学历,曾任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营业部副主任、客户部主任、副行长,长沙银行星城支行行长,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办公室主任。现任本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向虹女士: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人民银行益阳分行职员,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会计处科员、营业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长沙金融监管办科长、副处长,湖南银监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沙银行总审计师、党委委员。

郦浤浤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供职于国家体委计财司、三亚市河西城市信用社、海南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曾任长沙银行白沙支行行长、办公室主任、广州分行行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本行行长助理、长银金融租赁公司筹备办公室主任。

谢湘生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MBA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财经学院教师,长沙市高教城市信用社副总经理,长沙银行高信支行副行长,长沙银行北城支行副行长,长沙银行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现任本行行长助理。

李兴双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工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开发部,历任工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开发部副经理、推广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总工办副总经理、开发一部总经理、总工办总经理、架构办总经理,曾任工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李平先生: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平江县教育局、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平江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主任科员,景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0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预计将对本行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行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分类需要视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代替定量标准和回顾性测试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行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预计将对本行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0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30在长沙银行总行(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33楼33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四龙监事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吴四龙先生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与本行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产生了本行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尹恒、晏艳阳、贺春艳

主任委员:尹恒

2.监督委员会

委员:晏艳阳、兰萍、贺春艳

主任委员:晏艳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提议,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行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瑞鸿泰医药有限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处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