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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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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华泰保兴成长优选A

华泰保兴成长优选C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等;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有关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设有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相关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八、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泰保兴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泰保兴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华泰保兴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半年的运作情况,对2018年5月3日公告的《华泰保兴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进行了更新,明确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二、释义”部分,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含义进行了更新。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简历、监事简历、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以及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等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信息。

6、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对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募集基金份额及有效认购总户数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7、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8、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直销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并对“(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项下“2、申购份额的计算”中的举例序号进行了更新。

9、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进行了更新,更新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10、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11、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汇总了本报告期内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12、在“二十四、备查文件”中,更新了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批复文件名称和法律意见书名称的表述。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上接2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