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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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余爱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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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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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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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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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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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元超、黄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