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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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01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月21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王海涛董事委托步国旬董事、陈峥董事和李小林董事委托孙隽董事、肖玲董事委托代士健董事、毕胜董事委托吴斐董事、张宏独立董事委托孙文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步国旬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南京江北新区、镇江市润州区、浙江省台州市、山西省太原市、山东省济南市等五个地区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和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晓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任良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3)。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02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邱楠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邱楠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对邱楠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感谢!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徐晓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徐晓云女士,197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4年4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西北证券托管组成员、办公室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徐晓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徐晓云女士已取得江苏证监局核准的任职资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具备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徐晓云女士的履历等材料,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江苏证监局核准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徐晓云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核无异议,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徐晓云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8519900

传真号码:025-83367377

电子邮箱:xxy@njzq.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210019)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03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徐晓云女士不再担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任良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任良飞先生,198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经济师。2008年5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任合规管理部高级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加入本公司前曾先后任职于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律事务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任良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良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具备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25-58519900

传真号码:025-83367377

电子邮箱:lfren@njzq.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210019)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