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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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市政”)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捌佰壹拾万元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申请信托贷款,贷款拟分期发放,各期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零捌佰壹拾万元整,贷款期限两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叁亿柒仟万元整,贷款期限10年。松江市政以张贵庄A地块怡港中心项目190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抵押物范围内租约产生的租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A座4-061室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注册资本:玖亿叁仟伍佰肆拾玖万贰仟陆佰壹拾伍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化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证券业、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投资;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云计算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工程、电子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业;房屋代理销售;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4,820,874,130.08元,负债合计12,928,097,863.68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1,475,784,468.85元,2017年净利润为138,659,937.45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0号

法定代表人:马喜德

注册资本:陆亿玖仟肆佰万零玖仟玖佰玖拾肆元壹角贰分人民币

经营范围: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桥梁工程建筑、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销售;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大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停车场设计、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销售;清洁服务;广告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外);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松江市政资产总计1,264,761,033.05元,负债合计657,678,594.43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68,394,344.27元,2017年净利润为-31,352,170.42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松江市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人民币捌亿零捌佰壹拾万元整;

担保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抵押期限与债务履行期限一致;质押担保期限为自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日止。

(二)公司为松江市政提供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亿柒仟万元整;

担保方式:松江市政以张贵庄A地块怡港中心项目190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抵押物范围内租约产生的租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抵押担保期限与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一致;租金质押担保期限自出质权利凭证交付或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该笔贷款被偿还完毕之日或该质押被解除和履行完毕之日止;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捌佰壹拾万元整,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叁拾玖亿叁仟肆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含本次发生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3.31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4.5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